6月27日下午,工信部官网发布消息称,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,公开征求对《车联网(智能网联汽车)直连通信使用5905-5925MHz频段的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。
工信部网站发文称,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,满足车联网等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的发展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》,结合我国频率使用的实际情况,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研究起草了《车联网(智能网联汽车)直连通信使用5905-5925MHz频段的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拟规划5905-5925MHz频段作为基于LTE-V2X技术的车联网(智能网联汽车)直连通信的工作频段。
其中,车联网(智能网联汽车)直连通信是指路边、车载和便携无线电设备通过无线电传输方式,实现车与车、车与路、车与人直接通信和信息交换。
另外,管理规定中指出,自发文之日起,不再受理和审批5850-5925MHz频段内卫星地球站(测控站除外)新的频率使用许可申请。在5905-5925MHz频段设置使用车联网(智能网联汽车)直连通信无线电设备,不得对同频或相邻频段内依法开展的卫星固定、无线电定位、地面固定等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。